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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一瑶个人资料

夏一瑶基本资料信息:

2009年在拍摄电影<为你而来>的一场公路戏中,演员潘粤明驾驶的越野车突然失控,与女二号夏一瑶连车带人翻下公路。一年后,夏一瑶以经济赔偿为由,将电视剧制片方以及潘粤明告上法庭。该案原告夏一瑶好友范小姐接受采访称,车祸后遗症可能导致夏一瑶今后生育困难,“她的盆骨现在很脆弱,怀孕保胎必须长时间卧床,否则很容易流产”。

夏一瑶事件经过:

2009年5月13日,电影《为你而来》的主演潘粤明和夏一瑶在福建省屏南县拍摄外景时突然发生翻车意外。根据剧情需要,当时,潘粤明驾驶剧组提供的闽AN0153越野客车行驶在位于202省道上方、被当地人称为“三十六坡”的一段废弃公路进行拍摄。当拍摄第六条时,潘粤明驾驶的车辆在一个拐弯处失控翻转、翻下山坡,整辆车一直滚到坡下的山沟里,四轮朝天。当时,负责驾驶的潘粤明、坐在副驾驶座的夏一瑶以及后座的助理摄影师全部受伤住院。经医院检查,助理摄影师肘部骨折,伤势较轻;潘粤明主要是肺部挫伤;此次车祸中伤势最重的夏一瑶,其盆骨粉碎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坐骨、耻骨骨折,门牙磕损,右眼角有明显伤口。

  事发后,夏一瑶由于伤势严重,2009年5月~12月期间一直在养伤,工作几乎全部停止,但是《为你而来》制片方及潘粤明并未对受害人夏一瑶进行任何补偿。无奈之下,夏一瑶决定诉诸法律,寻求法律的帮助。

夏一瑶其它相关资料:

法院判决

  开庭当天,原告夏一瑶、被告福建省东宇影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潘粤明均未露面。夏一瑶的代理律师在庭上指出,由于制片方的工作失误以及潘粤明的重大过失,夏一瑶在车祸中所受伤势极其严重(盆骨粉碎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坐骨、耻骨骨折,门牙磕损,右眼角有明显伤口),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福建省东宇影视有限公司、潘粤明)赔偿原告夏一瑶误工费51458元、残疾赔偿金106952元、交通费10000元。此外,夏一瑶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福建省东宇影视有限公司、潘粤明对原告夏一瑶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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