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原税务登记内容变更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超出主管税务机关的除外)应持《税务登记证》和有关资料向户籍管理科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具体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就由淄博公司注册代理机构员工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5、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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