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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销售退货未冲减当期收入应怎样操作?

      企业在当期发生的销售退回税会没有差异,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则存在税会差异,很多企业没有做纳税调整,那么应该怎样做呢?下面就由太原公司注册代理机构员工和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销售退回,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减少以前年度利润。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因此,税法规定销售退回一律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不管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例如,某企业2016年12月销售一批货物,2017年2月发生退货,在会计上冲减2016年度利润,但在税收上应调增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17年度再做相应调减。
      看完上面的分享,你了解了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什么疑问,请致电我公司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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